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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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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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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步步为营诱骗老年人“入坑” ——四川高院结合办案解密养老诈骗套路

“微信好友给我分享了一个投入少、收入稳定、不愁养老的发财好门路。”四川彭州市民张女士正愁退休后没有经济来源,没想到“好事”送上门。随后,张女士被拉入了一个养老投资微信群,陆续投入1万元后,不仅承诺的返现金额没有到账,社交群突然解散,就连网站也打不开了。张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连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彭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电信诈骗案。该案中,被告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荃德智慧护老”项目,通过建立虚拟的返利网站,发布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仅一个月就诈骗349万余元。

  “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众多老年人上当受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肖武昌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虽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不高,但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直接损害老年人群体切身利益,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养老诈骗三大特征

  先尝甜头后入陷阱

  肖武昌介绍,四川全省养老诈骗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主要有3个特征:以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以支付高利息、办卡享受补贴额度、入住养老公寓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达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目的。

  肖武昌详细介绍了养老诈骗犯罪的常见套路:

  第一步,成立一个空壳公司,一般以“福”“爱”“乐”“健康”“康养”等为名,打造幸福祥和的第一印象。

  第二步,招募员工在街上散发宣传资料,尤其是在公园、超市、集贸市场等老年人聚集地,向老年人预售“养老服务”。

  第三步,用“小恩小惠”拉近距离,如“注册会员就送鸡蛋、毛巾、杯子、保健品”“免费做理疗,免费旅行”等,让老年人初步放下戒心。

  第四步,根据搜集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邀请老年人“听课”,向老年人介绍当前养老现状、国家的扶持政策,展示老年公寓等项目、出示政府证明文件、张贴领导视察照片(这些照片和文件极大可能是张冠李戴),不断对老年人进行洗脑。

  第五步,宣称可用低价买断未来几十年的养老床位,若暂不入住,还可每年还本付息,用6%至20%不等的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利诱老年人;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第六步,用高息引诱追加投资,许诺投资越多,回报越高,吸引老年人将养老钱都投进去;假装听取建议、改善服务、增加项目,引诱老年人口耳相传,拉更多的人“入坑”。

  记者采访了解到,正是一些送鸡蛋、杯子的小恩小惠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养老诈骗属于庞氏骗局,犯罪嫌疑人从新客户投资中拿出一部分,当做利息返给老客户以维系骗局,而老客户尝到甜头后常常拉亲朋好友入伙,导致辐射范围越来越大,受害者越来越多。

骗到钱财迅速转移

退赔执行难度上升

  去年4月,杨某某、邱某等人共谋购得德阳海德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空壳公司),在不具备开展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该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召集开会介绍产品、邀请到虚构项目地参观、参加返现送礼活动等,宣传公司实力,以投资付息的方式,虚构投资农业生态园项目,诱导客户与公司签订融资协议进行投资,收到集资款后迅速转移隐匿资金。

  在两个多月时间里,该团伙向40名集资参与人集资60.02万元,支付利息5900元,实际非法占有集资参与人资金59.43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肖武昌分析说,当前,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呈现组织化、职业化趋势。养老诈骗案件成因复杂,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老年人对养老的现实需求,利用养老项目、康养公寓等名目对老年人进行诈骗或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加上老年人的金融知识比较缺乏,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弱,易致权益受损。

  此外,迷惑性强的宣传攻势,让老年人防不胜防。犯罪嫌疑人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以诱导消费;更有甚者利用国家的民生政策对涉案项目进行包装,以养老模式创新、“合法”运营养老机构、提供康养服务的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事实。

  法院经过梳理发现,大部分受害老年人将多年积攒的“养老钱”全部投入,案发后大量资金已被犯罪嫌疑人消耗、挥霍而难以追回,且部分案件涉案资金流向、财产属性难以查清,导致后期退赔执行工作难度上升,财产处置难度加大,给老年受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要让涉老反诈宣传更接地气,家喻户晓。”四川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秦海说,下一步四川高院除了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外,将适时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情况及典型案例。

五个集中打击整治

重点开展追赃挽损

  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四川省高院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并细化工作规则和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全省各级法院分别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四川全省法院还主动梳理排查了近3年养老诈骗案件,主动检视案件有无涉黑恶乱象,为下一步行业乱象治理奠定基础。

  “全省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发案时间、案件金额、涉案规模、影响程度、处置难度等指标进行量化梳理,以高、中、低三个层级对案件风险进行判定,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秦海说,四川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采取“五个集中”(即集中审理一批、集中宣判一批、集中执行一批、集中宣传一批、集中建议一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件,突出打击整治成效。

  秦海举例道,全省各地法院将在8月前,对前期审理案件集中宣判一批,营造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形成强有力震慑。同时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财产刑、追缴、责令退赔等判项的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各地法院结合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针对监管制度、行业管理和工作漏洞,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成因,集中提出一批司法建议。既要对症下药、靶向整治,又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从制度层面研究治本之策,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犯罪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预留资金简化流程

创新机制破解难题

  成都绿益桂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投资“桂森苑”养老公寓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公司出现资金“暴雷”,引发多起老年人维权事件。

  以往司法实践中,存在涉众案件在裁判生效后出现部分后续投资群众陆续报案的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四川探索在执行分配中提前预留资金制度。本案中,经公安、检察院、法院充分协商,简化处置流程,确认将106名投资群众纳入退赔程序。

  截至目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已对1173名投资参与人分批次兑付10445万元,兑付率为100%;对未能联系上的30名投资群众,已将兑付款173万元进行提存,保证投资参与人可以随时提取。至此,推进“桂森苑”养老公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圆满化解。

  记者了解到,该案在审理阶段相关部门先期完成涉案项目土地的报征工作,并由评估公司先行开展预评估工作,确保涉案养老公寓顺利处置,从而为保障兑付老年人损失打下了坚实基础,保证了案件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对接有序、平稳顺利。

  青白江区法院通过庭前会议、庭审形成详尽审查报告,准确查明案件事实,针对养老项目非法集资的不同模式,分类处理,提前研判资产处置方法,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问题,提请协调解决。

  在审判和执行各环节,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同谋划、同研判、同推进,按照“审判要顾执行、执行务要畅达”的要求,在判决涉执主文确定、财产识别分类、财产权利负担处置、财产评估作价上凝聚智慧、善加斟酌,缩短诉讼流程周期,实现快审快执效果。

  针对案件中出现的售后返租、租赁返租、权益卡返利、购买商铺等多种情形,青白江区法院将售后返租、租赁返租、权益卡返利等行为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另对10多名购买商铺的报案群众充分释法析理,告知民事诉讼救济途径,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秦海指出,四川法院全面查明涉案财物来源、去向、用途、流转情况,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维护受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案件审理中所暴露出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短板问题,四川法院将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成因,针对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将严格依法办案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犯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涉养老诈骗犯罪卷土重来。(杨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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