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西钦州检察院原检察长林俊受审 被控受贿320万元

中新网来宾2月22日电 (覃凡 林洁琪)2月22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俊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林俊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处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广西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某、股东廖某等4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俊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