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2月23日消息,漠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范佑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范佑军简历
范佑军,男,汉族,1964年10月生,辽宁建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83.09—1986.07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草原饲料专业学习
1986.07—1988.07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党校教员
1988.07—1991.01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7.07—1990.07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干部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1.01—1992.10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学习室主任
1992.10—1997.08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其间:1993.07—1996.07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7.08—1998.07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1998.07—2005.04 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林业局金沟林场党总支书记
2005.04—2006.09 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9—2006.11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正科级干部
2006.11—2011.11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
2011.11—2016.11 大兴安岭地区西林吉林业局副局长
2016.11—2018.06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6—2021.11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11至今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副处级干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