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东法院发布五起涉疫刑事案件: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一年

新华社广州2月19日电(记者周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发布五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主要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价、骗取捐款、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其中,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一年。

  典型案例之一,1月29日,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餐厅厨房冰柜中,查获其新近向邓某某非法收购的两只野生飞禽。经鉴定该野生飞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典型案例之二,1月27日,被告人蔡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爱心捐款的意愿,注册名为“武汉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扫码捐款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武汉抗疫及疫情人员治疗所用”等虚假信息。当晚18时至22时,共有广东、四川、贵州、吉林、安徽、辽宁等地109名被害人扫码捐款,蔡某以此诈骗人民币共计8833.03元。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广东高院还公布了抗拒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等其他涉疫刑事案件案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