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长春9月10日电(记者周立权)10日,记者从吉林省纪委监委获悉,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凤桂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凤桂,男,1955年11月出生,吉林榆树人。2003年9月,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08年7月,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聘任为长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职);2016年3月退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