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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村主任勒索开发商获刑10年

新华社济南4月27日电(记者王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公布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洞庄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李守兴,组成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通过向数个开发商非法强行索要补偿款或承揽部分施工项目,获利近900万元,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13年,在李守兴组织、领导下,以对历下区龙洞庄辖区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为名,成立所谓“工程协会”,逐步形成以杨洪海、王玉柱为核心,李维镇、马兴锋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3年至2017年,李守兴在担任龙洞庄村委会主任期间,组织、领导王玉柱、李维镇等人,多次纠集村民,采取堵门、静坐、强迫停工等方法,强拿硬要、强迫交易,向数个开发商非法强行索要补偿款或承揽部分施工项目,获利金额890余万元。

2017年4月至5月期间,李守兴以解决村民自养地问题为名,多次纠集王玉柱等人开会预谋,并组织、煽动村民到某公司办公地静坐、围堵。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因被迫翻墙外出导致摔伤;该公司办公大厦内多家单位无法正常经营,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历下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李守兴、王玉柱、李维镇、马兴锋有期徒刑10年、8年、7年6个月、7年6个月,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8万元、7万元、7万元;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违法所得890余万元,予以追缴。宣判后,李守兴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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