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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2月14日电(记者王成)据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通报,该局近期破获一起利用“资金盘”运作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抓获各层级传销人员266名,涉案金额逾千万元。
2018年10月,晋江警方接到线索,有市民向一个所谓的“资金盘”投资,并长期拉人头、投资、缴纳会费、发展下线,具备较为典型的传销活动特征。晋江警方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逐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运作模式。
经查,一个以徐某龙为首的所谓“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浮出水面,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晋制,按投资份额分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最低缴纳3800元,最高缴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鼓吹最终回报1040万元欺骗成员,鼓动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购买份额以牟取非法利益,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警方经前期缜密调查后择机收网,共派出800多名警力展开抓捕,抓获各层级传销人员266名。据办案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旗号,编造、歪曲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从身边熟人下手发展下线,在组织内部以租住房为单位,设立诸多小团体“家庭”,由“家长”负责照看其他成员并组织互相“学习”。
目前,已有36名涉案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晋江市检察院对情节较重的1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明法团队简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根据法律,涉嫌犯本罪的,最高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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