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检索条件
1、案例来源:把手案例库
2、案由:盗窃罪
3、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4、文书类型:判决书、裁定书
5、裁判年份: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案件数量:818份
盗窃罪的判决书779份,占比95.23%;裁定书39份,占比4.77%。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有174例,占比21.27%;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有170例,占比20.78%;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有93例,占比11.3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有87例,占比10.64%;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83例。
基层法院798例,占比97.56%;中级人民法院20例,占比2.44%。
审理程序中一审有798例,占比97.56%;二审有20例,占比2.44%。
审理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有的长达一年六个月以上。
附加刑582例,占比84.72%;犯罪认定及主刑105例,占比15.28%。
典型案例
案例1. 许某某盗窃案(2022)粤0105刑初458号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6日,许某某到某停车场内,发现被害人黄某停放于此的货车车厢无上锁,趁无人看管之机,盗得车厢内补水面霜31件,共2909盒,每盒成本价为人民币4元,共价值人民币11636元。同月9日,许某某被民警抓获。
【法院观点】
许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许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许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2. 廖某某盗窃案(2022)粤0118刑初819号
【案情简介】
1.2021年11月中旬的一天,廖某某进入被害人黄某家中,盗走卧室内现金人民币13400元。
2.2022年1月中旬的一天,廖某某去到被害人刘某家中玩,期间趁机偷走被害人刘某家主卧室衣柜内现金人民币2200元及黄金首饰等,后将首饰销赃得款人民币6060元。
【法院观点】
公诉机关指控廖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判决结果】
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