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律师文集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律师文集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如何认定,怎么判刑?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以来,刘某利用互联网在QQ群及腾讯微博等处发帖跟帖,多次发表反共、反社会主义和对社会不满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法院观点】

刘某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决结果】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二、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怎么判刑?

1、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涡刑初字第00009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