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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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以来,刘某利用互联网在QQ群及腾讯微博等处发帖跟帖,多次发表反共、反社会主义和对社会不满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法院观点】
刘某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决结果】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二、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怎么判刑?
1、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涡刑初字第0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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