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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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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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位非常关注刑事辩护这个事项的,也对刑事辩护的各个问题的环节很有兴趣,下面是我对刑事辩护的一些见解和认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一些现实生活中不懂刑事辩护的小伙伴吗,就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作为一名关注刑事辩护问题的法律学者,笔者与各地律师协会开展了诸多研究项目的合作。笔者发现,即使在目前并不令人满意的司法环境下,律师界也在努力开拓刑事辩护的空间,探索刑事辩护的策略和技巧,为委托人的权益进行有勇有谋的斗争。我国律师界在长期辩护实践中逐步形成一些独特的执业风格,也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辩护经验。数年前,在与田文昌大律师的一场学术对话中,笔者就试图对中国刑事辩护的经验进行学术总结,形成了一部名为《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的对话录作品。笔者与叶逗逗女士共同完成的一部对话体作品《刑事辩护的艺术》,将在稍后推出。在这两部作品中,笔者都将自己塑造成“学术搬运工”的角色,将众多律师创造的辩护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以较为简练轻松的叙述方式,奉献给那些愿意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朋友。
但是,在总结和传播律师辩护经验的过程中,笔者深深体会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对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而言,一方面要善于从那些成功的刑事辩护中总结经验,受到“举一反三”的执业训练,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自己的学术积累,了解刑事辩护的前沿理论,打好法律理论的功底。而对于研究法律问题的学者而言,与其从西方法律理论中引入一些新的概念、理论和原理,来对中国刑事辩护问题进行“指点江山”式的学术讨论,倒不如脚踏实地地进行辩护经验的总结,在与现有法律理论进行学术会话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些富有说服力的刑事辩护理论。在那些受过社会科学方法训练的学者眼里,无论是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还是辩护律师所创造的经验,都属于学术研究的对象,而揭示出这些制度和实践表象背后的经验、规律或其他制约因素,并通过概念化的努力,将其上升为抽象的理论,从而将法学研究推向深入,这才是法学研究的终极目的。
从经验到理念,从中国刑事辩护的经验事实中提炼出理论命题,这是笔者从事法律研究的学术志趣,也是本书所力图达到的学术目标。学术研究是一项永无休止的事业,那些对刑事辩护问题有兴趣的研究者,如果能与律师界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接触,如果能进行更加系统的理论思考,并辅之以科学的研究方法,就可以在此领域做出更大也更有开创性的理论贡献。笔者期待着,我国法学界对刑事辩护理论的研究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刑事辩护的理念》是对刑事辩护理论问题的深度探讨,是陈瑞华教授十年潜心力作。本书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性辩护、证据辩护等辩护类型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刑事诉讼和辩护理论。
刑事辩护一直是法律领域中备受关注的内容。由于中国司法中各方面的原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存在很多要么死磕要么勾兑的做法,这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如何让刑辩的律师充满底气?如何让律师的刑辩闪耀理论的光辉?作者通过阐释刑事辩护的理论,分析实践中的经验,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刑事辩护的理念,希望对解决刑事辩护中的难题有所助益。
作者对刑事辩护作出新的理论表述。例如,将刑事辩护区分为“自然意义上的辩护”与“法律意义上的辩护”,将刑事辩护区分为“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罪轻辩护”“程序性辩护”和“证据辩护”等五种形态,并对这种“五形态分类法”进行了理论反思;对“独立辩护理论”和“有效辩护理论”进行了分析和评论,讨论了辩护律师的“忠诚义务”问题,从而对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作出了理论上的思考;还对近年来兴起的“量刑辩护”和“程序性辩护”进行了理论反思,对审判前阶段律师权利的救济问题提出了理论思路;并结合辩护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问题,提出并论证了被告人享有“自主性辩护权”等理念,等等。
本书虽然研究理念问题,但行文通俗易懂,结合刑事辩护实践中的大量疑难问题展开,读来备受启发,不仅适合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法官等阅读,也适合法学院师生阅读。
陈瑞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代表作品:《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程序正义理论》《看得见的正义》等。
屈指算来,笔者涉足刑事辩护问题的研究,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最初,笔者只是作为一个辩护制度的旁观者,以各级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的身份,参与了辩护律师界的各种论坛和讨论会,对律师辩护的艰辛和酸楚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对刑事辩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初步的感悟。后来,不断地接触律师朋友转来的疑难案件,笔者发现了不少制约刑事辩护制度发展的因素,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角度思考刑事辩护问题。再后来,通过与各地律师协会合作一些研究课题,开始了解律师辩护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尝试着从律师辩护的经验中进行一定的理论思考,通过概念化的努力,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经验上升为中国的刑事辩护理论。于是,就有了这一篇篇的研究论文,也最终形成这部刑事辩护理论著作。
作为一名关注刑事辩护问题的法律学者,笔者与各地律师协会开展了诸多研究项目的合作。笔者发现,即使在目前并不令人满意的司法环境下,律师界也在努力开拓刑事辩护的空间,探索刑事辩护的策略和技巧,为委托人的权益进行有勇有谋的斗争。我国律师界在长期辩护实践中逐步形成一些独特的执业风格,也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辩护经验。数年前,在与田文昌大律师的一场学术对话中,笔者就试图对中国刑事辩护的经验进行学术总结,形成了一部名为《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的对话录作品。笔者与叶逗逗女士共同完成的一部对话体作品《刑事辩护的艺术》,将在稍后推出。在这两部作品中,笔者都将自己塑造成“学术搬运工”的角色,将众多律师创造的辩护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以较为简练轻松的叙述方式,奉献给那些愿意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朋友。
但是,在总结和传播律师辩护经验的过程中,笔者深深体会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对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而言,一方面要善于从那些成功的刑事辩护中总结经验,受到“举一反三”的执业训练,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自己的学术积累,了解刑事辩护的前沿理论,打好法律理论的功底。而对于研究法律问题的学者而言,与其从西方法律理论中引入一些新的概念、理论和原理,来对中国刑事辩护问题进行“指点江山”式的学术讨论,倒不如脚踏实地地进行辩护经验的总结,在与现有法律理论进行学术会话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些富有说服力的刑事辩护理论。在那些受过社会科学方法训练的学者眼里,无论是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还是辩护律师所创造的经验,都属于学术研究的对象,而揭示出这些制度和实践表象背后的经验、规律或其他制约因素,并通过概念化的努力,将其上升为抽象的理论,从而将法学研究推向深入,这才是法学研究的终极目的。
从经验到理念,从中国刑事辩护的经验事实中提炼出理论命题,这是笔者从事法律研究的学术志趣,也是本书所力图达到的学术目标。学术研究是一项永无休止的事业,那些对刑事辩护问题有兴趣的研究者,如果能与律师界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接触,如果能进行更加系统的理论思考,并辅之以科学的研究方法,就可以在此领域做出更大也更有开创性的理论贡献。笔者期待着,我国法学界对刑事辩护理论的研究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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