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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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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非法集资罪

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怎么判刑?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三、集资诈骗罪怎么判刑?

1、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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