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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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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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怎么判刑?
1、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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