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首席发展顾问窦荣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首席发展顾问窦荣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窦荣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搞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贷款、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窦荣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窦荣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河南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