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卫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卫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办理土地权属登记、项目规划选址、加快报建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卫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卫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卫华简历

  吴卫华,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大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惠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其间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挂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06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挂职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

  2011年10月任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3年5月任佛山市委常委

  2013年9月任省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年3月任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2年3月被免去省地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