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原副部长李金早一审获刑15年

2022年4月26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金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李金早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金早先后利用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原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质审批、平台筹建、工程承揽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金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700万元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