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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52人伪造621份核酸报告案二审宣判

山西吕梁一名影音工作室老板为252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一审获刑1年6个月。吕梁中院近日对这起涉疫刑事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梁某某在吕梁市岚县经营一家以婚庆影视为主的影音工作室,2021年8月下旬开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应运煤车司机要求,伪造岚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电子专用章,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并通过微信将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以每份5元的价格出售给大货车司机用于应对疫情检查。截至2021年10月底,梁某某为252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非法获利3105元。案发后,经对所有涉案司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022年2月17日,岚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用于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梁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一审宣判后梁某某提出上诉,吕梁中院于4月11日二审立案,4月13日远程视频提讯梁某某时,其表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梁某某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准许梁某某撤回上诉。(记者孙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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