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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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消息,近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依法办理一起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案件。
2022年4月17日,苏家屯区防范区域内某小区居民刘某某(男,56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查,刘某某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并前往密闭场所进行体育活动。2022年4月10日,该人出现发热症状后,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35号、第48号通告规定,没有及时拨打服务热线12345联系相关部门,也未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口服退烧药后仍继续外出。
目前,刘某某正接受入院隔离治疗。2022年4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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