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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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河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3月5日晚,清河县王官庄镇李某甲、吴某、李某乙、聂某、邱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被清河县公安局王官庄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巡查抓获,决定对五人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2022年3月5日,伟某(男,清河县人)疫情期间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至清河县长江西街,拒不配合执勤民警防疫管理,被立案调查。
2022年3月5日,邱某、任某疫情期间在清河县泰山路违反规定使用《车辆通行证》,被执勤民警予以教育训诫。执勤民警将证件查扣,司机任某移交园区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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