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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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州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1日,通州区居民孟某某(男,44岁)在外省参加某公司培训班返京途中,接到疾控部门电话通知,告知其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孟某某抵京后仍前往某餐厅就餐,并乘坐出租车回家,且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2月22日,属地居委会接流调通报后,将孟某某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24日,孟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目前,通州警方已依法对该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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