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昌都市委原书记阿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阿布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工作,组织他人串供、转移赃物,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地区政治生态,对党组织作虚假汇报;罔顾中央三令五申,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及旅游娱乐安排;组织观念淡漠,违反议事规则,不如实回复组织函询;漠视群众利益,安排群众送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和执纪执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不注重家风建设,对子女失管失教;贪婪成性、目无法纪,与私营企业主结成利益同盟,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疯狂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阿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阿布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阿布简历
阿布,男,回族,1967年3月出生,西藏拉萨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农牧局农科所干部;
1992年8月至1994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农牧局农业局副局长;
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农牧局农业局局长;
1999年4月至2002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2002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委副书记;
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副市长;
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常务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正地级);
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书记;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21年5月免职。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