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南宁1月23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23日通报,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原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原主任吕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玉波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毫无敬畏之心,肆意敛财。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纪律观念淡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吕玉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予吕玉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