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近日,河南鹤壁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2022年1月18日,浚县公安局善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善堂镇徐家村徐家饭店违反《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3号)》非法营业,存在堂食现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饭店经营人徐某彦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二、2022年1月18日,浚县公安局善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善堂镇人民路与发展路交叉口西张记骨头城饭店违反《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3号)》非法营业,存在堂食现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饭店经营人张某军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三、2022年1月17日,浚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小河镇瓮城村有数人在某一村民家聚众赌博。以上人员违反《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非法聚集,有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浚县公安局对提供场所抽头渔利的熊某勇、熊某凯以涉嫌聚众赌博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他参赌人员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处罚。(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