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袁晓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甘于被“围猎”,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大肆干预插手所在地区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对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袁晓林违反政治纪律,顶风违纪接受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利用职权操办女儿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房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袁晓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袁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上海市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