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南京警方:3人协助无核酸阴性证明者离开南京被刑拘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3人分别先后协助多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逃避离宁查验点检查并离开南京,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7月26日至28日,沈某某(男,39岁,安徽舒城人)、张某某(男,31岁,江苏兴化人)、王某(男,31岁,安徽来安人)3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绕行等方式,分别先后协助多名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逃避离宁查验点检查并离开南京。7月29日至30日,沈某某、张某某、王某3人先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上述离宁人员已全部落实追踪管控措施。

  同时,警方提醒,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是每个人的义务也是责任。

  图片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