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侯生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生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丧失纪律意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送予他人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在电力工程承揽、手续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数额巨大。
侯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侯生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侯生明简历
侯生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月参加工作。
1984年1月至1990年4月,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汽机工地本体技术员、团委干事兼机关团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政工部(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0年4月至1995年6月,内蒙古电管局青工处(团委)干事、办公室秘书、代理系统科科长;
1995年6月至1997年1月,内蒙古华蒙电力建筑公司送变电分公司副经理;
1997年1月至2000年12月,呼和浩特供电局行政事务部副部长、部长;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呼和浩特供电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2004年2月至2004年5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副部长;
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8月,鄂尔多斯电业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2017年7月至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