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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7月21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一审宣判。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吴宗隆死刑,判处该组织骨干成员李平死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以下不等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以吴宗隆为组织者、领导者,李平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海口市海府地区盘踞近30年,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达20余亿元。
该组织先后被查获枪支21支,其中射击运动步枪1支、国产“五零式”冲锋枪1支、制式手枪10支、猎枪4支、仿制手枪5支,查缴子弹1300余发;该组织长期在海府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该组织在成员实施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该组织把持基层政权,大肆圈占土地;该组织为寻求非法保护,以非法利益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宣判后,被告人吴宗隆、李平等人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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