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抢劫1200多个虚拟货币 三男子均被判刑

男子梁某伙同王某、袁某抢劫其朋友之妻骆某账户内的比特币,三人将骆某账户中的29个比特币和1258个以太币转入自己账户中。后准备售卖比特币但未果。三人抢劫的比特币和以太币总价值近600万元人民币。7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

  法院经一审查明,2020年10月,被告人梁某在外欠债无力偿还,故伙同被告人王某、袁某抢劫其朋友之妻骆某账户内的比特币。

  2020年10月31日晚,三人驾车来到被害人位于肖坝的某小区对面停车场。梁某安排王某打电话冒充生鲜送货人员,将骆某诱骗至停车场内。王某在袁某的帮助下将骆某强行拖上梁某驾驶的越野车,沿着滟澜洲、沙湾方向行驶,带至一空地。

  王某、袁某采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骆某登录其手机App账户后,梁某拿过骆某手机下车操作,将骆某账户中的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币转入自己账户中。

  次日,梁某、袁某到南充市准备售卖比特币未果。返程途中,梁某、袁某经商议后,报警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梁某都未向其他两名同伙透露抢得以太币的犯罪事实。

  梁某、袁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梁某向被害人退还比特币28.997个、以太币1258.03个。2020年11月2日下午,警方将王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经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骆某被抢走的比特币价值人民币264.48万元,以太币价值人民币334.31万元。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根据被告人自首、坦白、认罪悔罪、退赔以及犯罪中所起作用等因素,以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判处袁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