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强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上级部门规定,由他人为其代持非上市公司股份;在企业重大投资决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对造成投资项目巨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黄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黄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福建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黄强简历

  黄强,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福建福安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2年2月至1982年10月,任中国建筑一局二公司工长、助工;

  1982年10月至1992年3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室主任、工程师;

  1992年3月至1995年5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副所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3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

  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999年4月至2001年7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员;

  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兼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研究员;

  2002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16年3月退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福建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