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广州男子8次盗窃共享单车 获刑1年

中新网广州4月20日电 (蔡敏婕 方伟彬)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左某先后8次盗窃共享单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1月,共享单车品牌哈啰单车广州白云区运维人员发现,每逢夜里便有批量单车失去联系,且定位信息显示集中在白云湖街道。

  根据上述品牌提供的线索,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派出所初步掌握可疑人员左某盗窃情况。11月15日,刑侦人员赶往现场,发现大量被切割、将变卖的哈啰单车残余配件。警员将左某羁押,并查封作案场地,连夜采集证据。次日,左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左某被逮捕。

  经查明,左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等地,先后8次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多辆哈啰单车,并将其拆卸、藏匿于白云湖街龙湖向西东街三巷一出租屋内。

  今年3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左某犯盗窃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左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本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警方表示,私占、破坏、变卖共享单车等,可能被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拘留,留下不光彩的记录。希望对共享单车存在歪念的市民,引以为戒。

  公开报道显示,不久之前广州有一名破坏并私占共享单车1个多月的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哈啰出行方面表示,市民可通过哈啰出行APP或小程序进入哈啰单车页面,选择“发现违规”方式进行举报,哈啰单车运维人员将对此进行处理,并配合警方将违法违规者绳之以法。(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