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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汕头市委原副秘书长陈新造涉嫌受贿两千万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陈新造受贿、行贿案起诉书》披露,陈新造涉嫌多次非法收受40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801万元、港币1445万元。此外,为谋求职务升迁,陈新造曾向他人行贿港币10万元。

  比对公开简历,起诉书中的陈新造为汕头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原主任。因被公安局纪委书记GPS定位跟踪并举报,陈新造曾受到外界关注。

  起诉书显示,2019年3月25日陈新造被汕头市监察委立案调查,同日被留置。2019年9月25日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9日经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被逮捕。

  起诉书显示,本案由汕头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新造涉嫌受贿罪和行贿罪,向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11日向案件移交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期间,退回汕头市监察委补充调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公开简历显示,自2008年起,陈新造先后担任过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潮阳区委书记、潮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16年6月任汕头市委副秘书长,2018年12月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2019年8月被免职。

  2020年9月25日,汕头廉政网发布消息:陈新造被双开。经查,陈新造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意识,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工作中为本人及他人谋取利益;私欲贪欲膨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他人所送干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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