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元峰简历

  李元峰,男,汉族,1952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学历。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12月至1988年4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

  1988年4月至1992年3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

  1992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

  1999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省科协副主席;

  2008年4月至2011年1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省政协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省科协副主席;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省政协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省科协副主席;

  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省政协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任四川省政协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

  2016年3月,退休。

(四川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