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高速上多次恶意别车 “斗气男”获刑三年六个月

中新网福建漳平11月16日电 (陈立烽 连云宏 江瑜琳)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6日披露,漳平市男子曹某于今年8月4日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红色轿车时,恶意别车,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后方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和高速公路上的行车监控视频,记录了红色小型轿车多次恶意别车的全过程。

  经交警调查,红色小车驾驶员曹某当天驾驶车辆从漳平入口上高速往龙岩方向行驶,途中想超车时被前方黑色车辆影响,紧急刹车。曹某认为对方是故意别车,怒气发作,随后多次恶意减速、别车、变更车道等方式阻挡后方黑色小型越野客车,直至后方车辆被迫提前下高速。

  事发后,后方小车驾驶员拿着行车记录仪向高速交警举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恶意别车、严重低速行驶阻碍他人正常行车、严重超速追逐,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