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沈殿成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沈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沈殿成简历

  沈殿成,男,汉族,1959年4月生,黑龙江依兰人,博士研究生。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97年1月,任大庆油田化工总厂党委委员、副厂长;

  1998年2月,任大庆油田化工总厂党委委员、常务副厂长;

  2000年3月,任大庆油田化工总厂党委委员、代厂长;

  2000年10月,任大庆炼化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2年4月,任辽阳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5年9月,任辽阳石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5年12月,任吉林石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7年4月,任吉林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7年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化工与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7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化工与销售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1年4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2年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

  2017年3月,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