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原矿长连天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连天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不惜损害煤矿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连天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连天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连天俊简历
连天俊,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8月至1989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老窝铺劳改支队干事、副大队长、支队长助理、副支队长;
1989年2月至199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监狱李家塔煤矿筹建处副主任(内蒙古李家塔煤矿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监狱狱属企业);
1991年12月至1997年12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负责人;
1997年12月至1999年4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负责人;
1999年4月至2010年5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负责人;
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工作,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负责人;
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监狱党委副书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矿长(正处级);
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
2016年12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