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重庆8月25日电(记者陈国洲)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以杨某、王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24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据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相关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9月,市民李先生向南川警方报警,称有人对他进行暴力收债。南川警方立即立案侦办,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2018年12月,该犯罪集团2名主犯、4名重要成员、12名其他成员悉数落网。
经调查,杨某和王某以雇佣的方式先后纠集了被告人聂某、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刑满释放或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采取多种违法犯罪手段讨债,并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和王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获利200余万元,其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过缜密调查取证,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王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18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24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扫黑除恶让我们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平安稳定。”李先生说,他希望自己的事例能够警醒其他市民,借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避免踏入套路贷和网络诈骗陷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