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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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黄明强 通讯员 金城江)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翁某峰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翁某峰趁口罩货源紧缺之机,萌生了骗取他人购买口罩预付款用于赌博的想法,便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医用外科口罩的虚假信息。多名被害人在看到翁某峰发布的虚假信息后随即在微信上咨询其口罩购买事宜。翁某峰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将网络口罩图片、虚假生产信息等发给被害人骗取信任。各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转账等形式预付口罩货款。收到货款后,翁某峰随即将钱转入某赌博网站挥霍一空。
经查,翁某峰通过上述作案手段共骗取9名被害人预付的口罩货款共计20.9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翁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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