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浙江宣判一起特大网络“点赞赚钱”诈骗案 诈骗金额超3亿元

新华社杭州8月18日电(记者吴帅帅)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该案诈骗金额总计超3亿元,导致全国近200万人受骗。最终,主犯孙某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图表·漫画)[法治]“点赞赚钱”骗局破灭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主要通过QQ、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许诺会员完成点赞等任务后,可以进行返现,从而诱导被害人缴纳200元左右的会员费。

  “日薪80至150元,时间自由,多劳多得。”相关宣传的诱惑下,不少被害人缴纳会员费。但据报案人反映,实际情况是平台里兼职任务长期不更新;提现存在门槛,广告宣传的薪酬根本不可能实现;同时,会员费又无法退还。

  据统计,从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受骗缴纳会员费的被害人近200万人,遍布全国各地。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

  利用诈骗来的钱财,孙某华过上了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他在山东购买了十多处房产,并拥有十几辆豪车,此外还购买游艇、土地等。

  审理过程中,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无一丝悔意,他认为,“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薪酬无法实现”。而事实上,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长期不更新,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华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判决孙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此外,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