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洪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监察调查。
赵洪月简历
赵洪月,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内蒙古满洲里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主任;
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实业开发公司副经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办事处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联络办主任;
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5月至今,任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