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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汪林丰
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在入住酒店期间,不执行自行医学观察规定,多次出入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不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之后,在医护人员的努力下,该女子杨某治愈出院并解除医学观察。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杨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据悉,该案是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的首例获判案件。
杨某年过花甲,与老伴居住在湖北武汉,今年年初计划到深圳过年。1月23日凌晨,武汉疫情指挥部发布公告,将于当日10时关闭全市离汉通道。官方消息一发布,杨某一家人退掉原定的机票,乘坐女儿、女婿的私家车赶在高速公路关闭前驶离武汉,前往湖南岳阳,接着四人又从岳阳坐高铁抵达深圳。
到深圳后,杨某一家人在南山区一家酒店办理住宿,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发现他们是武汉户籍,便按照规定向他们询问出发地和行程路线地等情况。杨某等人担心暴露行程路线会引起麻烦,便向工作人员隐瞒了自己从武汉逃离的事实。工作人员在告知他们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后,便为他们办理了入住手续。
非常时期,酒店将湖北籍的客人统一安排在固定楼层,每天都进行体温测量和楼层消毒,并告知杨某等人在入住期间要主动进行自我隔离,减少外出。
杨某一家人虽然看到酒店实施了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但是依然没有向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从武汉来深的事实,没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照常外出散步、到餐馆用餐,有时甚至没有佩戴口罩。为了隐藏自己武汉人的身份,杨某和老伴出门的时候都避免用武汉话进行交谈。
最令人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入住酒店第12天,杨某出现鼻塞、头痛的症状。杨某在老伴的陪同下前往南山区华侨城医院就诊。面对接诊医生的询问,杨某继续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并以费用昂贵为由拒绝做CT检查等相关医学筛查,自行离开了医院。
院方察觉到异常,立刻通知了杨某入住的酒店,酒店第一时间向辖区的派出所和社区工作站进行了报告。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立刻赶到酒店进行核实,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杨某等人终于承认了从武汉来深圳的事实。在工作人员的劝告下,她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做了病毒核酸检测。
次日凌晨,杨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转移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与她密切接触的13人被医学隔离。三天后,杨某的孙女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阳性检测者。
因无法经营,酒店将承担隔离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加班费等费用,储备的大量食材等货物将过期无法使用,每日消毒的成本将会大量增加,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经过医护人员的努力,杨某治愈出院并解除医学隔离。其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且在入住酒店期间,明知深圳市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仍不执行酒店自行隔离规定,多次出入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警方立案。
案发后,南山区检察院迅速组织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讨论会、进行电子阅卷,对案件定性、证据搜集等工作提出意见,完善证据链。
最终,杨某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被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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