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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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陈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心为物役,不知敬畏,转移证据,弄虚作假,对抗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干部选拔、职工录用提供帮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用途改变、土地供应、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大肆收受他人财物。
陈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晓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晓简历
陈晓,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浙江磐安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83.08-1988.12 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8.12-1991.12 浙江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1.12-1996.04 浙江师范大学团委书记
1996.04-2001.03 金华县副县长(正处级)
2001.03-2001.11 金华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11-2005.07 金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5.07-2005.08 金华市发展计划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5.08-2007.05 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
2007.05-2008.11 金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11-2009.02 东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9.02-2011.11 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1-2014.10 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
2014.10-2015.11 金华市委秘书长
2015.11-2017.04 金华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
2017.04-2020.03 金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20.03-2020.06 金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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