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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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李果
5月2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通报了全省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有关情况,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
据统计,截至5月14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65件221人,审结91件111人,结案率55.15%。在已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诈骗罪41件,占45.05%;非法狩猎罪21件,占23.07%;妨害公务罪15件,占16.48%,三者合计占84.6%。
湖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全省法院涉疫情刑事审判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依法做好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省法院涉疫情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湖南高院要求管辖法院既严格诉讼程序,又加快办案进度,灵活采取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审理方式,确保快审快判。已判决的91件案件中,62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0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根据防控形势及发展变化,依法从严精准打击制假售假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利用疫情诈骗公私财物的诈骗犯罪,造谣传谣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在已判决的111名被告人中,量刑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共19人,占17.17%;其中利用疫情诈骗公私财物案件中量刑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13人。
湖南高院切实加强对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审判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全省各地法院通过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疫情防控没有重大影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案情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在已判决的111名被告人中,适用缓刑的共25人,单处罚金1人。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湖南法院妥善解决刑事案件提讯难、开庭难的问题,逐步清理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刑事案件。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办案。今年3月以来,全省法院普及了“云间办案系统”,妥善审结了一批案情相对简单、被告人数较少的刑事案件。截至5月14日,全省法院共有29件涉疫情犯罪案件采取了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主动作为,通过公开审判、组织旁听、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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