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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魏梦佳)《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6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北京市延庆区获悉,《惩戒办法》实施首日,一男子就因在长城墙砖上故意刻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4月6日10时25分,工作人员在巡逻时发现,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有两名男子一蹲一站,面对墙体,行动可疑。工作人员上前查看后发现,其中一男子正在墙砖上刻划,另一男子则望风掩护,墙砖上刚被刻上的字样赫然在目。工作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因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八达岭长城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相关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其同行掩护人列入景区“黑名单”。
针对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制定《惩戒办法》,其中规定,对刻划、故意损坏等7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新闻发言人李东说,“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加强文物监测和文物保护,提高管理水平,依法惩戒不文明游览行为及违法游人。同时我们也呼吁游客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文明游览,共同保护好长城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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