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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安机关对两名隐瞒境外行程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贵阳3月30日电(记者汪军)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近日依法查处两起刻意隐瞒行程的违法行为,对两名隐瞒境外行程人员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龚某某,男,遵义仁怀市人,2020年3月9日自驾车辆前往广东省,后由广东省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于3月12日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驾返回遵义。户籍地派出所电话联系龚某某,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报告行程,但龚某某不仅未按要求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报告行程,甚至多次驾车外出。2020年3月26日被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依法传唤,龚某某如实交代了3月9日从仁怀自驾到广东、澳门等地并于3月12日返回遵义的事实。目前,龚某某被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马某,男,遵义市播州区人,马某妻子蒋某某,国籍缅甸。2020年3月6日,蒋某某从缅甸入境到播州区后,马某一直未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如实报告其妻子入境行程,违反了相关规定。2020年3月27日,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西坪派出所询问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人马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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