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成都3月3日电(记者吴晓颖)记者3日从四川省纪委监委获悉,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对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四川省监委对刘琨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刘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将个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沉迷赌博,多次以打牌铺底的形式收受现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琨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四川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