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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库区腹地破获首例非法捕捞案

新华社重庆3月3日电(记者韩振)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部门获悉,日前三峡库区腹地破获首例非法捕捞案,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日下午,该分局忠县派出所民警在对长江忠县乌杨水域开展禁渔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一人驾驶木质船舶在江面作业,疑似进行非法捕捞。民警迅即展开抓捕行动,对非法捕捞现场进行查控,将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张某某当场抓获,查获地笼网7副,渔获物21.25千克。经审讯,张某某对其实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当事人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2020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是长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年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去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明确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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