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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3月2日电(记者陈晨)陕西省纪委监委2日发布通报,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聂仲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重要指示批示不坚决、不彻底,搞政治攀附,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对抗组织审查,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高档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聂仲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经济上贪婪,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三观扭曲,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聂仲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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