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内蒙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21日电(记者刘懿德、蔡博腾)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1日发布消息,内蒙古已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从源头切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途径。

  近日,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例。2月12日上午,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在龙游湾湿地的芦苇荡里有人猎捕野生动物狗獾。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后,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带回进一步调查。

  经查,郭某某在龙游湾湿地公园芦苇丛内发现一只狗獾被困,随后将狗獾猎杀。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郭某某法律意识淡薄,还一度隐瞒作案地点。乌海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罚,郭某某被处以没收猎获物和猎捕工具,并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赵玉和说,按照公安部总体要求和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森林公安机关从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统计,截至2月19日,内蒙古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累计检查驯养繁殖场所1024处,检查餐饮场所3135处。1月22日以来,全区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27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3起,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处理犯罪嫌疑人27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