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7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原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处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海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白海泉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白海泉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人民币488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鉴于被告人白海泉有坦白、立功,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退缴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决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白海泉退缴的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白海泉2014年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他是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历史上罕见的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处级官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