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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1月9日电(记者赖星)利用抢票软件和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等工具,代抢并倒卖火车票3700余张,票面数额130余万元……9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刘某倒卖车票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以倒卖车票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其非法获利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刘某为了帮人抢购车票,先后在网上购买了两款抢票软件安装在其专门购置的台式电脑上,并以2740元购买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935个。在购置齐全作案工具后,刘某以“星星车票工作室”的名义,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收取佣金代抢全国火车票的广告。
办案人员介绍,在收到他人求购车票的信息后,刘某利用抢票软件进行抢票,并通过相关技术自动破解12306网站的登录验证图片等方式,实现多账户自动重复登录、自动重复提交订单、自动更改电脑IP地址等功能,从而增大抢票成功的概率。
抢票成功后,求购者向刘某支付每张车票50元至200元不等的佣金。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某通过上述方式,先后为王某某、孙某某、吕某等人抢购车票3749张,票面数额1327538.5元,非法获利342420元。
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高价倒卖车票,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审期间认罪悔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刘某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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