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法刑事团队!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明法刑事团队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陈维崧律师(电话:139-2220-6869),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大量无罪、取保、缓刑成功案例,尤其擅长毒品、诈骗、职务侵占、非法集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nbs...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维崧律师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邮箱地址:13922206869@139.com

执业证号:14401200110249151

执业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新闻中心

湖北咸宁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71人被判刑

新华社武汉12月28日电(记者梁建强)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记者28日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共计71人被判刑。

  据了解,咸宁两级法院以开展 “审判执行工作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集中力量进行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攻坚。近日集中宣判的8起案件中,包括涉黑案件4件,涉恶案件3件;同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另有1起案件最终未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这些案件中,累计7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多人被判处2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集中宣判的同时,嘉鱼县人民法院对一起18人涉黑案,通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10人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咸宁两级法院已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3件,已审结30件,结案率90%,重刑率24.4%,判处财产刑数额9亿余元,充分彰显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222068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29层、10层、11层(1101-0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